每人只能改一次名字吗,名字一生只能改一次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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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一生只能改一次姓名吗
人一生不是只能改一次姓名;以前改过现在也可以改。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,都是允许的,只不过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。
自然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,不受其他限制。这种变更姓名的行为,虽然仅依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生效,但是不经过公示,不得对抗第三人。登记姓名的变更,也必须经过登记,非法变更登记程序不生效力。
但是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,需要本人填写申请报告,持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、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(有单位的要有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由单位核实签意见盖章),向户口所在地公安申请,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,办理变更。
扩展资料:
《中华人民户口登记条例》第十七、十八条规定,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提出申请,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,到当地户籍室办理,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,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。
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,由本人或者父母、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;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,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
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:
(1)本人书面申请;
(2)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;
(3)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;
(4)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;
(5)其他证明。
参考资料来源:百度百科-公民变更姓名
参考资料来源:百度百科-姓名权
参考资料来源:百度百科-成人姓名更改申请书
参考资料来源:百度百科-中华人民户口登记条例
一个人一生可以改几次名字?
变更名字没有次数限制。
根据我国法律法规,只要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,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需要任何附加条件和理由,公安部门也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公民的改名申请。
《民法通则》第99条规定:公民享有姓名权,有权决定、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,禁止他人干涉、盗用、假冒。
《户口登记条例》第18条规定:公民变更姓名,依照下列规定办理: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,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,有权要求停止侵害,恢复名誉,消除影响,赔礼道歉。
因此,公民更改姓名,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,是完全自由的,也没有次数限制,更改姓名也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。公安部门同样不能因为行政不便等原因损害公民变更姓名的权利。
扩展资料
姓名权
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、使用、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。根据《民法通则》第99条规定:公民享有姓名权,有权决定、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,禁止他人干涉、盗用、假冒。
姓名权包括以下三个方面:
1、姓名决定权,也称命名权,即自然人决定采用何种姓、名、及其组合的权利。
2、姓名变更权,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,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,都是允许的,只不过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。
3、姓名使用权,指自然人依法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。
变更姓名具体流程
根据《中华人民户口登记条例》第17条、第18条规定:
1、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,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;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。
2、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,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。
3、公民变更姓名,依照下列规定办理:
①、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,由本人或者父母、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
②、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,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
参考资料来源:百度百科-民法通则
参考资料来源:百度百科-中华人民户口登记条例
改名字只能改一次吗?
【法律分析】:十六岁之前,只要家长同意可以改无数次。十六周岁以后,改名需本人提出申请稍有一点麻烦,十八岁以后只能改一次,通常一般不给改,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。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。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,原姓名作为“曾用名”备查。
【法律依据】:《中华人民户口登记条例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,依照下列规定办理:(一)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,由本人或者父母、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;(二)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,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
名字只能改一次吗?
可以不要相信这么多,生意是做人的
名字可以改几次
1,一般是在子时到午时;2,与日子一样不宜与家人年命相冲.
中国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,一个人一生只能改一次名字?
没有。
姓名权。